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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造网:工业设计专利保护制度亟待建立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3-30 228 次浏览

 一家企业耗时大半年的原创设计,却在展会上遭遇抄袭。很快市场上,这款产品更是出现多个“孪生姐妹”。面对频繁发生的设计侵权、维权困难问题,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没有申请专利的新设计,肯定不敢拿出来。现在连获得专利授权的新产品都会被模仿,看来企业得进一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才行,同时,我们也需要国家从制度层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惩处的力度。”
  的确,对于企业来说设计侵权是他们不小的烦恼,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主打产品被侵权,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作为规范市场有序竞争的重要规则和市场经济必然产物,知识产权制度在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
  如何在工业产品的创新过程中,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不侵犯他人的权益和利益?设计领域产权工作存在哪些薄弱环节?下一步国家针对产权保护又有哪些举措?日前,中国工业报记者联系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部部长林笑跃,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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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策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中央一直强调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发挥知识产权整体效应。”林笑跃说,目前产品的设计越来越呈现出综合性、跨界发展的趋势,新兴外观设计层出不穷。企业应当探寻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对不同的设计内容有针对性的给予保护。全链条的知识产权策略将是保护自身权益,避免纠纷的最有力武器。
  从工业设计企业而言,要学会运用知识产权,避免产权纠纷也要求有全链条、全方位的知识产权配套措施。在设计创新阶段应及时了解国内外现有设计状况,避免触碰他人权利范围圈;在设计完成阶段应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各相关类型保护,全面分析各种制度之间保护的特点,熟练运用国际协定、各种知识产权规则,形成自身权利范围保护网;在后续保护阶段,加强知识产权合作,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切实以手中的权利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放远目光加强知识产权布局
  林笑跃表示,知识产权布局是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的缩影,不仅包括设计布局、还包括时间布局和地域布局。简单地说,就是企业应着重思考何时在何地对外观设计进行何种知识产权保护。这个过程中必须熟悉掌握了解相关国家外观设计保护的各种知识产权制度、各种审查实践规则、各种保护措施,才可能布局形成有效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网。
  打铁还须自身硬,因此林笑跃建议,企业要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从企业行政管理高层到设计部门,时刻持有设计创新、保护创新、推动创新的强烈意识,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布局策略。对权利人方做到权属界限明晰,避免触碰雷区。对侵权方或公众方做到守攻兼备、合作共盈,实现设计创新知识产权布局的效益化转变。
  林笑跃说道:“现在有些工业设计水平高、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公司均有自已的知识产权专业队伍,而且已经在创新发展中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
  值得企业关注的是,知识产权需要长期的积累,不可能一下子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它的价值是巨大的,企业应以长远的眼光加大知识产权的重视力度,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尽早布局全面的知识产权策略。
  

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是头等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仍然一些薄弱环节值得关注。
  林笑跃表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过程中最主要的困难还是意识问题。自我保护意识不足,造成申请工作滞后;社会保护意识不足,造成维权工作阻碍;这种意识上的差距,不但延缓了我国设计创新的步伐,也使得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发展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因此加强创新,推动保护是保障我国工业设计长久健康发展的根本驱动力。
  其次,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也是困扰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核心问题。权利人可能投入巨大成本进行创新,但由于工业设计的自身特点,侵权人仅需要较低的投入就能轻易加以模仿,且后期如果权利人维权取证还需要高昂的人力、时间等成本投入,这就造成了一种创新保护难,不愿创新的恶性循环,影响了整个社会的设计创新氛围。
  最后,没有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在人们的观念中没有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群体文化,没有形成互相影响互相推进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致使知识产权制度在设计创新中的作用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加强保护中小微企业
  众所周知,在工业设计领域,有一大批个人工作室和小型设计企业,他们在工业设计发展过程中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我国经济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中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在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推动下,国内又催生出了一大批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正在成为我国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源泉之一,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支撑,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依托。
  林笑跃表示,中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基础薄弱,在产业竞争中处于一定劣势,但中小微企业同时具备发展灵活,环境单纯等优势。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不仅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
  一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关注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推动和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了扶持创新发展、完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以及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等一系列举措,旨在全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赵梅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加快推进保护中心建设。研究起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与运行指南》,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规范性指引。截至7月10日,共批复设立了19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同时,今年上半年还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来提高打击有关侵权假冒工作的成效。
  林笑跃表示,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今年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指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坚定不移地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推动专利法的修改,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加大对各类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的“大保护”“快保护”“严保护”和“同保护”。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和有关部门一起综合运用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多种渠道,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的“快保护”,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同时,做到知识产权的“同保护”,即要对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大企业和小微企业,对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做到同等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为有力抓手,营造更好的创新和营商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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